如果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生產食品過程中,因為種種原因將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食品投放市場,會給消費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一定威脅。
這時通過食品召回,在問題食品還沒有對消費者造成損失之前將其召回,雖然表面上召回缺陷食品的行為會使得企業承受較大的損失,但從長遠看利大于弊。
根據我國《食品召回管理辦法》,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劃分,我國目前把食品召回分為三級。并對不同等級的食品召回時限做了限定。
食品召回不但能夠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健康,避免企業可能出現的經濟和法律糾紛,對于維護企業良好的信譽及形象有積極作用,還可以倒逼食品生產企者重視食品質量,增強企業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,進而營造出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