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,在發現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、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,或是發現可能存在新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,以及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時,都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;另外,在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或是需要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、重點品種時,也需要通過風險評估來提供科學依據。
一旦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發現了不安全因素,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會立即向社會發布公告,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問題食品,并采取相應措施,確保有問題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,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等。
若評估中發現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需要制定、修訂的,也會馬上著手進行制定、修訂。
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,您了解了嗎?
